中共、港共迫害香港支聯會李卓人等英雄們,請問世界該做什麼

英國留下的繁榮香港、法制香港,獨立司法的外觀、自由貿易、文官系統和開放的公共空間。而中共1997年的承諾,是在主權移交後維持高度自治、原有生活方式與多項自由五十年。聯合聲明與《基本法》把這些寫進文本;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經《基本法》第39條適用於香港已經成為笑柄和罪過。
2020年國安惡法之後,變化的不是“香港明天變成人民公社”,而是政治反對被刑事化。支聯會解散,六四公開晚會消失,政黨、工會、媒體與街頭組織大批結業或自我審查。李卓人先生被迫害7年、鄒幸彤7年3個月、何俊仁5年2個月,法庭承認無暴力、無奪權時間表,仍把國安法生效後繼續主張“結束一黨專政”定為煽動顛覆、情節嚴重。這不是計劃經濟取代市場,而是用最重的國安工具處理和平政制主張。
香港從民主、自由、法制看,三件事同時發生:表達邊界被事後改寫;審判程序因國安而降格;國際承諾被一方宣佈為“歷史文件”。支聯會案是樣本,在中共這里不是孤例。
民主陣營還能做什麼?英國?美國?歐盟?加拿大?澳洲?新西蘭?日本?韓國?台灣?…你們願意繼續和集權專制化的港共保持民主國家的合作麼?制裁、脫鈎、斷交不是外交對等的常規操作麼?
全世界的個人能做什麼? 關注、支持、聲援每一𠆤被迫害的英雄及家人的生活需要、律師費、流亡者的語言與就業。 不要忘記義士們,不要原諒罪犯們,要全世界對中共港中做惡者付出代價,所有文明國家都應該禁止他們入境,並起訴和打擊那些人贓具獲的敵人。
支聯會不是武裝集團。它把六四做成公共日曆,把“結束一黨專政”寫成長期綱領。這是偉大和正義的指南針。
下面是和平網統計的支聯會英雄譜:
一、領導層(主席) 司徒華創會主席,定調五大綱領、維園晚會與組織存續 1989.5.21-2011.1.2(任內病逝)
李卓人第二任、末任主席;此前長期任副主席,2011-2014;2019.12-2021.9 解散
何俊仁第三任主席;解散前再任副主席 2014.12-2019.12
副主席公開可查的包括:李卓人(司徒華時期)、蔡耀昌、麥海華(2011年前後)、何俊仁、鄒幸彤(解散前)。
二、創會與早期骨幹(1989前後) 民促會/教協/工運/法律界接進支聯會,並支撐黃雀行動、籌款、晚會和大陸民運援助。
司徒華:教協創會會長、立法局/立法會議員。支聯會人格化代表,堅持“愛國不等於愛黨”。
李卓人:職工盟系統,1989年已深度參與聲援,後成為組織最穩定的工運接口。
何俊仁:律師、民主黨系統,長期處理大陸民運個案與議會“平反六四”議案。
張文光:教協/民主黨,早期核心之一。
梁耀忠:街工、立法會議員,長期與支聯會重疊。
麥海華:社工界,民促會時期已在場,後任副主席。
蔡耀昌:長期任秘書/副主席,解散前後對外說明組織決定。
李柱銘先生不是支聯會主席,但是同一代民主派法律旗手,六四後與司徒華同被移出基本法草委;常被一並提及,但職務上分開。
早期還有《民主潮》等宣傳線(如吳仲賢牽頭的新聞界聲援組織以支聯會名義出報),屬於外圍功用,不是常委會常設職務。
黃雀行動:司徒華等支聯會創會成員參與營救民運人士出境。這是1989-1990年代該組織最被外界記住的實務工作之一。
三、中後期維持晚會與紀念館的角色 連續主辦維園燭光晚會、六四遊行(約1990-2019,2020起被禁)。
2014年開辦六四紀念館(後停館、2021年被搜證)。
清明獻花、天安門母親援助、國情講座、年宵攤位等日常運作,靠常委+僱員+義工,姓名多數不在新聞裡。
2021年解散前,被捲入中共國安程序的常委還包括:鄒幸彤、梁錦威、陳多偉、鄧岳君、徐漢光等英雄。其中部分被控拒絕按國安法第43條提交資料,部分與煽動顛覆案分開。
四、近年被檢控的核心人物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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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卓人:職工運動出身,長期任職工盟秘書長,立法會議員多年。支聯會副主席約八年後接司徒華任主席,2019年再任至解散。國安法後與組織一同被控煽動顛覆;2026年9月判囚7年(另有2019年未經批准集會等前科刑期已在先還押)。不認罪,已表明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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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俊仁:執業律師,民主黨前主席,支聯會主席(2014-2019),解散前為副主席。長期做大陸人權與民運援助。煽動顛覆案開審前認罪,2026年判囚5年2個月,三人中最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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鄒幸彤:大律師,較晚一輩接上支聯會,解散前副主席。2020-2021年在晚會被禁後仍公開到維園,並拒絕把組織當“外國代理人”交會員與財務資料。煽動顛覆案不認罪,2026年判囚7年3個月(三人最重),已表明上訴。另有未經批准集會等相關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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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錦威、陳多偉、鄧岳君、徐漢光等常委 2021年9月,國安處指支聯會拒交資料,拘捕包括鄒幸彤在內的多名常委。公開點名過的有梁錦威、陳多偉(報道亦作陳多偉/Chan To-wai)、鄧岳君(Tang Ngok-kwan)、以及徐漢光等。控罪主軸是國安法下不遵從提交資料要求,與李、何、鄒的“煽動顛覆”主案不同。後續個別刑期媒體報道不如主案集中,查個案需對判決書,不宜在無判決編號時寫成統一“全部判X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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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本身:支聯會作為法人被控同一項煽動顛覆,2026年被罰150萬港元。2021年9月25日會員大會41對4通過解散;其後被剔除公司註冊,資產此前已被凍結。
面對敵人,我們永遠不會認輸!面對上面這些英雄,我們永遠在一起!永遠愛你們!我們要一起加油!一起戰鬥! 因為我們都愛香港、愛中國、愛和平人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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